希姆博尔斯卡的诗歌在翻译过程中,它的诗意没有消减多少,这和单纯“着迷于词汇”的语言天才狄兰·托马斯的处境是不同的,各种翻译版本把托马斯弄成截然迥异的形状,这一方面让我们间接体验了托马斯混合着冲天酒气的才思,一方面却相隔着一层模糊的窗纸,无法抵达它的核心。
诗歌史上有一类好诗,正如希姆博尔斯卡的诗歌一样,它们善于通过建构一个完整的意象,传达出一种思想,或者说,自觉用形象来进行思想。史蒂文斯在《宣言的隐喻》中写道:“二十个人走过桥梁,/进入村庄。/那是二十个人走过二十座桥梁,/进入二十个村庄……”前面陈述的是一个基本事实,后面重申的是走过桥梁,进入村庄——— 这一连续动作,针对“二十个人”中每一个人的重要意义。诗人强调的是,在日常的行为中,包含着个体生命存在的价值,一种人本主义的思想观念,通过诗歌的形式转述出来。弗罗斯特的代表作《林中路》经常被作家诗人引述,它揭示了一个普遍的生命伦理,通过描绘林中两条分岔的小路给人们带来的困顿,预示了人生经常面临的两难抉择和未来呈现的两种可能。因此,上述获得广泛性传播的诗歌,因其思想和诗意的未被损坏而多了一份幸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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