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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职务职称英文译法通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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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职务职称英文译法通则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组织机构、职务职称英文译法的通用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组织机构名称、组织机构地址及职务职称的英文译法。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6159 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
  DB11/T 334 公共场所双语标识英文译法 通则
  DB11/T 334.1 公共场所双语标识英文译法 道路交通

  3 基本要求
  3.1 英文单词应采用美式拼法。
  3.2 组织机构名称中实意单词首字母大写,连字符“-”后首字母大写,例如:Sub-District。
  3.3 职务职称作为专有名词时,实意单词首字母大写,连字符“-”后首字母大写。
  3.4 汉语拼音用法应符合GB/T 16159的要求。

  4 组织机构译法

  4.1 通用名词译法
  4.1.1 委员会
  委员会可译为commission或者committee。
  相对独立、承担有一定普适性管理职能的委员会一般译为commission,例如: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译为Beijing Municipal Commission of Education。
  在某一行政区域之内、某一机构之下的专设部门或派出机构一般译为committee,例如: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译为 Management Committee of Zhongguancun Science and Technology Park。
  4.1.2 局
  局译为 bureau。市级局和区(县)级局均译为bureau,级别属性由上下文表述,例如:北京市商务局,译为Beijing Municipal Bureau of Commerce。北京市东城区商务局,译为 Dongcheng District Bureau of Commerce of Beijing Municipality。
  4.1.3 管理委员会
  行政管理性质的译为 administrative committee 或 administration, 例如:北京市人民政府天安门地区管理委员会, 译为Administration of Tian’anmen Area of Beijing Municipal People’s Government。
  经营管理性质的译为 management committee,例如:北京农产品中央批发市场管理委员会,译为Management Committee of Beijing Central Agricultural Product Wholesale Market。
  4.1.4 处
  处译为division。
  公共场所的“管理处”,译为management office,例如:颐和园管理,译为Beijing Summer Palace Management Office。
  4.1.5 大队、总队
  行政机构中履行执法权力的大队、总队等,译为corps,例如:北京市经济社会调查总队,译为 Beijing Economic and Social Survey Corps;北京市统计局统计执法检查大队,译为Statistical Law Enforcement and Inspection Corps of Beijing Municipal Bureau of Statisti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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